前三季度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1元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记者 季岩 经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评估,2015年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1元,同比增加1231元,增长9.2%。前三季度数据显示,新区农民收入结构合理,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最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形势良好,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预计全年本区农村居民收入将稳步提升。
前三季度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提速,增速在各有农区县中排名第三,高于平均增幅0.1个百分点,呈现出较好的增长势头。绝对数排名居第五位,比全市10个有农区县的平均水平高出513元。
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分别为8793元、3691元、533元与1594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4%、5.3%、13.9%与5.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60.2%、25.3%、3.6%与10.9%。
转移性收入
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
60.2%
25.3%
3.6%
10.9%
数据显示: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最大,财产性收入增幅最高,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的增长是财产性收入增长的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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