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做好中小学生校服管理 不得"定点""定商标"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张雯婧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近日,市教委与市市场监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学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公开采购过程,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招标工作。
根据要求,校服采购应本着自愿原则。各区县(或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组成以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本着学生自愿订购校服原则,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为保持学校特色,市教委对各区县辖区内中小学生和各直属学校校服款式不做统一规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校服的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天津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都市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查看所有评论正有(0)人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