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7元
本版制图 张驰
天津网 讯 每日新报记者 季岩 经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评估,2015年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7元,同比增加2726元,增长10.2%,在收入水平及增速上均领跑全市10个有农业区县。
记者了解到,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全市10个有农业区县的平均值高2142元,增幅则比全市10个有农业区县的平均值高1.9个百分点,是唯一超过10%增速的区县。
前三季度滨海新区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转移性净收入、经营性净收入与财产性净收入分别为20806元、3673元、2057元与2851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9%、10.2%、9.4%与6.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70.8%、12.5%、7.0%与9.7%。在四个分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速最快、占比最高,是滨海新区城镇居民的增收主渠道。
数据显示: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受益于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缴纳养老保险而进行的增资及补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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