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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连续十年递增 好好的日子怎么说离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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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21:16  http://www.tjdushi.com  来源:

天津网 讯 天津日报记者 徐丽 于湉 刘莉莉 “我们那个年代,对待婚姻就像冰箱,坏了就反复地修,总想着把冰箱修好。不像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坏了就总想换掉。”曾经火热放映的一部电影中,一句台词形象地道出了当代离婚变得越来越轻易的社会现状。

根据民政部日前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我国依法办理离婚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粗离婚率(一年中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目)为2.7%。,比上年增加0.1个千分点,连续十年递增。

是什么导致当今婚姻家庭如此不稳定,他们轻易离婚的原因究竟何在?

“七年之痒”:婚姻破裂的“魔咒”?

10月10日下午两点,河西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号码已经排到了240号,在一对对甜蜜交谈的“准新人”中,8对“老夫妻”相对无言地坐在“离婚登记等候区”,各自看着手机。

“离个婚还要排队,我都来了第二次了,能不能马上就给我们办理?”因座位有限,站着等待的离婚“8号”男士显得有些不耐烦。

“不好意思,今天结婚的人比较多,离婚办理的时间也相对长一些,请您耐心等待。”说着,工作人员给“8号”搬了把椅子。

“不办了不办了,麻烦死了,赶紧走赶紧走,下周再来。”“8号”拽起妻子的胳膊就往外走。

“已经排上号了,再等一下吧,我下周真的不能再请假了。”女士的声音有些微弱,连说了五六遍“再等一下”,男士才坐了下来。

沉默、冷漠、不耐烦……小小的离婚等候区似乎呈现了每对婚姻即将走到尽头的夫妻状态。记者发现,这8对夫妻年龄均约在30岁到40岁之间。

“我们性格不合,她提出的离婚”“有孩子,7个月了,去年结的婚”“没有房子,财产归她”……“8号”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一直由男方回答,女方没有说过一句话。

“大多数当事人陈述的离婚原因都是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我们看过离婚协议书后,只能再询问一些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他们离婚的真正原因并不了解。”河西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张楠表示,“现在人离婚的原因其实非常复杂,很多集中在中青年人群。”

对此,一组值得关注的数字是,2014年河西区民政局累计办理离婚3090对,其中年龄在25岁—34岁之间的有1112对,占35.99%。婚龄在5年以下的有1133对,占36.67%。以上比例在2013年分别为37.27%、40.12%,2012年分别为38.26%、41.63%,2011年分别为38.28%、44.01%。

河北区法院2014年全部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的274个案件统计结果显示,30—39岁年龄组比例最高,占到53.6%;双方婚姻存续时间7年及以下的占55.5%。

“加上婚前谈恋爱的时间,这些数字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人们常说的七年之痒。”河西区民政局婚姻家庭辅导咨询师马长红说。

内 因

在河北区法院2014年离婚案件中,离婚原因“感情破裂”比例最高,达到77.7%,自述离婚因“家庭生活琐事”的有59.1%、“性格不合”的有19%、“婚姻基础不牢固”的有13.1%,另有“一方过失”“家庭财产问题”“婚外情”“子女抚育”“家庭暴力”“家人干预”等未超过一成。

1 七年完全展露行为模式 矛盾难以调和

“感情破裂是人们自述离婚最多的原因,其实有些其他理由,如性格不合等,最后也可以归结到这一点,属于内因。”马长红说,“从心理学角度,一对恋人从粗浅认识到深刻了解,大致在七年左右为一个危险期。一个人从出生到性格特征、行为模式基本定性,也大致需要七年左右的时间。定性后基本会按照这个模式不断重复,比如我们说性格内向、外向都是人在零到六七岁这个成长关键期形成的。”

马长红进一步解释到,当人进入到一个新的关系后,会重复展现之前的行为模式。“结婚时,夫妻虽然对对方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并不深刻,会认为对方就是自己想要找的人。但经过六七年的婚姻生活后,各自的思维及行为模式、性格特点基本被对方完全了解,尽管双方在相处的几年中也在不断磨合,但是渐渐堆积的不满都压在心底,到七年这个坎儿时,发现对方不可能再改变,矛盾已经无法调和,自己也不想再妥协,于是婚姻终究走到了尽头。”

这就如很多夫妻吵架时经常说到的一句话:“刚认识你时你不是这样的,现在我看透你了。”

有一对年近六十的老夫妻,双方都是再婚。结婚6年后,发现了很多矛盾凸显,作息时间、饮食偏好等已经固化的生活习惯不一致,不能再继续磨合下去。双方都有子女,也因此经常争吵,总是认为对方对子女更偏心一些。最终,两人选择结束婚姻。但事实上,双方第二次离婚原因与第一次有很大重复性,都与自身的性格特征、平时的生活习惯相关。

采访中,记者还接触到一位把控欲很强的女性,家里的存款必须归她保管,房产必须在她名下,总是忍不住翻丈夫的包、看他的手机,丈夫稍晚一些回来,她就好几个电话打过去,丈夫最后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再婚后,该女士认为这位伴侣不像前夫那样没有耐心,十分听话,自己也表现得特别温柔。但结婚5年后,再婚丈夫也提出离婚,原因是不想再忍受她对自己的强加约束。

2 生活琐事处理不当 纠纷积少成多

天津妇联系统受理的2011-2014年的四级信访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河北区法院2011-2014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始终居各年度七大类案件之首,平均占比高达44.03%。在“婚姻家庭权益类”中,“家庭纠纷”的信访数在4个年度均居首位,平均百分比为37.18%。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表示,“家庭生活琐事”或许未必是直接导致离婚和家庭冲突的唯一原因,但是夫妻间的情感危机等问题都或多或少与“家庭生活琐事”紧密联系。

“家庭生活琐事包括家务分工、子女教育、家人关系、生活理财等涉及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理不当、积少成多,不可避免地小事变大、发生质变,这是一个渐变却危险的过程。”刘海燕说。

尤其是家务能力差被普遍认为是“80后”婚姻生活中的“软肋”,加之缺乏宽容理解,往往容易成为轻言离婚的导火索。曾有调查显示,在已成婚的“独生代”家庭中,有30%聘用计时工做家务,20%由父母定期为其整理房间,80%的家庭长期在双方父母家里“蹭饭”,30%的夫妻脏衣服要拿到父母家里洗。

3 家庭责任感降低 对婚姻缺乏敬畏

李先生在天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有房有车,每月工资5000多元,每月还贷2500元,妻子每月工资3000多元,日常开销基本由李先生出。这样的工资水平,日子其实过得有些“紧巴巴”。

但是李先生妻子的工作圈子总是暗自攀比,今天谁买了一个奢侈品包、明天谁买了一双大牌鞋,女人之间的面子争夺最终转嫁到了各自的家庭。有时候,双方父母补贴一些,但最近,妻子要花掉两个月的工资买一双鞋,终于让李先生积压已久的愤怒爆发,夫妻二人因此冷战了好几天,甚至冲动地说出了“离婚”。

“我们就是普通的上班族,兢兢业业工作,千辛万苦才维系了一个家,难道她就不能多为整个家想想,有点家庭责任感?”李先生十分苦恼。

而同时妻子也颇感委屈:“我挣得确实不多,但有时就是想买一些好的东西犒劳一下自己。如果我是为了钱,当初就不会嫁给他了,他自己没本事多挣钱凭什么还埋怨我?”

“挣得少花得多”已成为当今年轻人中存在的普遍现象,然而他们现在大多是打工一族,收入有限。成为“房奴”“车奴”后,加上家庭开支,几乎是入不敷出,很多时候仍然需要父母救济。有调查指出,九成“80后”已没有能力赡养父母。这时候总是强调自身原因,互相埋怨对方没有能力,矛盾再一次激化,“离婚”常常就像情侣说“分手”一样脱口而出。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但有很多人对婚姻缺乏敬畏心理,拿婚姻当儿戏。”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科长庞强告诉记者,曾经有一对情侣来登记时,交谈中居然说了句“实在不行领完结婚证,再去离婚登记那把婚离了”,“他们说得这么随意,动不动就拿离婚解决问题,要知道婚姻夫妻关系不只是情感关系,还有经济关系、法律关系、权力关系、伦理关系等诸多要素。”

外 因

不久前,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天津市妇联、天津社会科学院专家联合组成的“我国家庭建设的瓶颈分析”课题组,以天津为例,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社会转型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变化,也从不同方面影响着家庭。

1 家庭的社会支持薄弱

在我国,家庭建设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支持机制并未形成,家庭建设在政府工作中尚无完整的顶层设计和长期的制度安排;多年来我国对家庭的社会支持,着眼点多是关注困难家庭、弱势群体就业等经济条件改善层面,而普惠性的家庭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家庭建设尚无有效的运行机制支持,家庭政策的执行常常是各相关机构各行其是,缺少整体上的统筹协调。

2 家庭角色与职业角色存在冲突

多年来,“舍小家为大家”被社会普遍推崇,甚至将忽略家庭作为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尽管这种状况近年来有所改变,但是把履行家庭责任当作家庭私事的影响依然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而社会又缺少相应的补偿机制,使得现实中人们履行家庭责任的空间被严重挤压。另一个问题是,有的进城务工父母弱化甚至放弃对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也淡化了自身的家庭责任。

3 大众传媒过度渲染婚姻问题

大众传媒以婚姻家庭为题材的传播,常常为吸引受众眼球,扭曲、误导了人的家庭角色:夫妻争斗、婆媳过招、婚外情等充斥荧屏,人为地造成年轻人对婚姻家庭的恐惧感和认知混乱;在婚恋类节目中,未婚同居、未婚生子成为常态;对“房奴”“孩奴”“闪婚闪离”的过度渲染,给受众带来误导……

这些一定程度上致使年轻人思想也变得越来越“宽容”。过去,人们谈“离婚”色变,认为这是家丑,是耻辱。现在由于“出轨”“离婚”已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夫妻间稍有矛盾或面对诱惑时,便以不适合为由,将道德约束抛在脑后。

变 化

除了一直存在的家庭人际冲突外,“我国家庭建设的瓶颈分析”课题组执笔专家、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还介绍了近年来出现的婚姻家庭问题新变化。

1 父母干预子女婚姻和家庭生活

在2014年上半年到天津妇联系统咨询离婚或投诉的案例中,低于35岁的来访者中几乎均有父母陪伴,且父母说的比孩子多,情绪比孩子激动,所表达的问题也都是自己的孩子受委屈,而子女作为直接当事人则大多保持沉默或者只是补充。

一位28岁的女士与丈夫自高中时相恋达十多年后结婚,离婚的理由是筹备婚礼时丈夫家对婚礼全权掌控,起初只是引起娘家不快,而在后来的婚姻生活中,丈夫家甚至连何时要孩子都是命令式的。在这些问题上,丈夫只是一味沉默,并不帮她说话,最终导致了两个家庭战争的爆发。

这类问题突出反映了父母对子女的掌控欲和对子女自身权利的剥夺,使得年轻的夫妻在长辈的强势下没有余地进行自身的关系调适、情感修复和有关家庭生活的自主决策。那些自以为“为了孩子好”的父母们一定程度上成了破坏子女婚姻的罪魁。

此外,许多“80后”到了适婚年龄后“被剩下了”,这就不得不靠亲戚朋友甚至家人介绍,所以彼此都很陌生,往往这样的感情也最不牢固。在“80后”离婚案例中,父母包办占了很大比例。这是因为许多“80后”从小是由父母包办一切,经济上又严重依赖父母支援,也使父母较多地参与到“80后”的离婚中来。

2 “第三者”主动“维权”

随着社会的开放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第三者”已经不是隐秘的存在,而是更接近于一种公开的身份。

在妇联接待的来访者中,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婚姻危机的不在少数,也出现了“第三者”寻求帮助的案例。如一31岁女子是在明知男方有妻子的前提下开始交往的,二人分手时签订的“分手协议书”中,涉及50万元“分手费”,因关系到男方与其妻子的共同财产无法兑现,这个“第三者”请求律师帮助。这种“第三者”的有恃无恐和男方的愚昧无知,反映出当今社会舆论对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的宽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男方作为当事人对婚姻家庭问题基本法律常识的缺乏和家庭责任感的严重缺失。

3 孩子对父母婚姻维系的作用减弱

孩子一向被认为是夫妻爱情的结晶。在以往,夫妻间有再多问题,都会看在孩子的份儿上维系自己的家庭,即使在婚姻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时,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是你争我抢。而如今,由孩子催生的家庭问题日益增多,有人由于担心取得孩子抚养权会影响自己的第二次婚姻,越来越多的年轻父母甚至互相推卸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孩子的权益,乃至制造了更多社会问题。

妇联曾接待过一对未婚生下一女的离异夫妻,当时未登记结婚,而后登记结婚是为了使孩子顺利上学,但最终男方还是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愿意净身出户,但明确表示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对 策

婚姻家庭建设,不仅需要每个个体家庭的努力,还需要整个社会都发挥积极促进作用,为婚姻家庭建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舆论上的引领,以及教育、指导帮助和服务。

1 夫妻双方加强对婚姻家庭建设的信心

在马长红接待的离婚咨询者中,有一对夫妻结婚9年仍没有孩子。来到河西区民政局时,先是以各种借口控诉对方的缺点,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因“没有孩子”感觉婚姻再无希望的核心问题。

“他们的感情其实很好,双方父母也没有因没孩子埋怨过他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丈夫说他总有一个信念,就是如果婚姻里没有一个孩子,他们的婚姻长不了。”马长红说,“人的信念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对婚姻充满信心,认为有能力建设好自己的家庭,那么,孩子不是问题,其他矛盾也不是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婚姻本身就是一个慢慢细品、相濡以沫的过程。遇到问题,不要逃避,坐下来耐心聊一聊。关键的不是能不能解决,而是我想要解决。”

2 发挥社会促进作用为婚姻家庭建设护航

“我国家庭建设的瓶颈分析”课题组通过研究分析,对婚姻家庭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政府应制定我国促进家庭建设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家庭政策制定、家庭建设措施、管理评估、服务保障及其相关的组织网络等作出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以及政府、社会、企业的责任和分工。制定专门政策,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单位等对家庭提供社会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婚姻家庭领域服务力度。

借势“互联网+”战略,建立国家支持的、面向公众的婚姻家庭科普和服务网络平台,运用各类传媒、多种方式进行系统性婚姻家庭知识传播、信息交流互动和相关社会现象分析,以及网上婚姻家庭事项服务。

修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文件,在坚持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下,以保护家庭成员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处理婚姻关系问题,依法强化离婚的限制条件,避免离婚手续过于简单而导致草率离婚、不顾家庭责任等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婚姻家庭纠纷、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婚姻家庭纠纷处置及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以我国群团组织为主导,整合家政学和家庭社会学研究、婚姻家庭咨询、社会工作、家庭教育指导等相关领域人才资源,为家政事业发展和指导家庭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把婚姻家庭科学普及和指导纳入政府主导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各相关机构和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家庭。

据了解,目前天津已在河西、和平、东丽三个区的民政局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对婚姻有困惑、焦虑、挣扎的情侣、夫妻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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